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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西宁”的民族团结进步风采 ——西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经验与启示

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杜宇 孙沭沂 2018年12月26日 阅读量:

  西宁市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湟水中游,是青海省省会所在地。近年来,西宁市紧紧围绕青海省提出的“从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转变”的战略部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致力于持续改善民生,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积累了丰富的创建工作经验。2017年12月,西宁市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为“幸福西宁”建设增添了厚重的一笔。为认真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的经验,探索民族地区城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路径,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近期赴西宁市进行了专题调研,在与各族干部群众的广泛接触中,笔者深深感到,西宁市民族关系亲密融洽,是我国统一多民族社会主义大家庭和谐发展的缩影;西宁市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名副其实,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蓬勃发展的生动写照。

  西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丰富经验

  (一)历史积淀的民族团结因子成为重要的城市特质

  西宁自古以来是多民族聚居地,先后在这个舞台上亮相的,有古代的羌、匈奴、鲜卑、吐谷浑、吐蕃等草原部族及现代的汉、藏、回、土、撒拉、蒙古等民族,众多民族共同开发建设了这片家园,共同延续了西宁悠久的历史文化。西宁的历史就是一部民族变迁史。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的特点决定了西宁历史文化的多元性和融汇性。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西宁市得到了党和国家的亲切关爱和大力支持,通过实施干部调派、“三线”建设、西部大开发等政策,高原古城焕发出新的生机。西宁市成为汉、藏、回、土、撒拉、蒙古等48个民族聚居的城市,有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五大宗教,农耕文化和草原文化在西宁市交汇融合。目前,西宁市有233.37万人,是青藏高原唯一拥有百万以上人口的中心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约60万,占总人口的26%,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占比最高的省会城市。团结一心、共同建设“幸福西宁”已成为西宁市各族群众的共识和心愿。

  (二)始终站稳政治立场,谋划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长远发展

  西宁市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和长期性的任务来抓,始终坚持党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努力用“四个坚持”推动创建工作纵深开展。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广泛开展研讨式、体验式、网络式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注重在解决“怎么学”“怎么用”上下功夫,使学习内容真正入脑入心。二是把创建工作作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扎扎实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扎扎实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责任。西宁市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作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的实践路径,当好推动青海省委为推动“四个扎扎实实”落实而提出的“四个转变”(努力实现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的转变,从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的转变,从研究地方发展战略向融入国家战略的转变,从农牧民单一的种植、养殖、生态看护向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的转变)的排头兵。三是在创建示范市中检验“两个绝对”。西宁市委提出“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并将其作为西宁市最重大的政治优势、最闪亮的政治品格、最独特的政治名片,在创建示范市过程中将“两个绝对”具体化,明确践行标准和具体措施。四是坚持加强党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由西宁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将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推进,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与党建和经济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推进落实、同步督查考核。此外,西宁市还设立了创建工作常设机构,落实西宁市创建办行政岗位1名、事业编制人员3名,形成了机构稳定、人员充实、经费保障、运作有序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了创建工作纵深开展。

  (三)牢牢把握功能定位,担当起服务大局的时代使命

  西宁市因独特的地理位置,承担着稳藏固疆的使命,承担着维护新疆稳定和发展的交通保障重任,供应着西藏拉萨市70%—80%的农副产品,是青藏高原重要的商品贸易集散地;承担着“建设美丽西宁,服务全省人民”的重任,拥有全省40%的人口和54%的城镇人口,是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也带动着全省民族地区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西宁市每年举办的“青洽会”“城洽会”“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藏毯国际展览会”等活动,扩大了西宁市与国内外在经贸、文化等领域的交流。随着土库曼斯坦等国将国家采购集散中心设立在西宁市,西宁市已逐步成为我国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城市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2017年,西宁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284.91亿元,增长9.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00.03亿元,增长14.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60.79亿元,增长9.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5.22亿元,增长9.7%,占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1.6%。2018年上半年,西宁市经济运行平稳,三次产业保持平稳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对全省经济贡献率达73.9%;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省46.2%,提高3.4%;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5.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3%。

  近年来,随着移民人口不断增多,西宁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达到近10万人,西宁市加强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形成了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良好局面。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团结成为西宁城市发展的要素之一,成为彰显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西宁市在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国家卫生城市后,将每月29日设立为西宁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日”,融合“三项创建”为一体,使各项创建成果不断巩固、不断深化。

  (四)强化核心价值观统领,推动多元文化交相辉映

  西宁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打牢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植根于丰富的本土文化,西宁市推出了大型秦腔民族现代戏《尕布龙》、打搅儿曲目《藏汉一家亲》、小调联唱《幸福全靠共产党》、青海贤孝《全民族踏上新起点》等一系列文艺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文艺形式广泛传播民族团结理念,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全市各宗教场所主动向广大信教群众阐释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国旗进场所”活动,全市295处宗教活动场所悬挂了国旗,有效提高了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在位于西宁市湟中县的青海塔尔寺藏医院,年事已高的扎西活佛依然坚持定期坐诊,为各族群众进行医治。该医院为更好地服务各族群众,在每个药品包装袋上都用汉、藏、蒙古、维吾尔4种文字作出清晰标注,还专门腾出一间房开设了清真灶。这些举措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西宁市还大力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尊重各民族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将民族团结理念融入市民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引导各族群众走上现代化和文明发展的道路。

  (五)培育诸多鲜活的示范典型,引领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风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西宁市在挖掘、培育和宣传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的过程中,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先进典型评选的先决条件。西宁市选树了一批“最美青海人”,鼓励各行各业开展“最美人物”“最美家庭”等系列评选活动,涌现出杨毛吉、马宝祥等一批群众身边的先进人物,举办了尕布龙、廉褔章、王成元等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报告会。西宁市创编的大型秦腔民族现代戏《尕布龙》,将“牧民省长”尕布龙的先进事迹搬上舞台,讲述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家国情怀,并且成功入选中宣部、文化部主办的2017年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名单。西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县(区)达标率达86%,共打造了139个市级示范单位和321个县(区)级示范点。为激活创建工作“细胞”,西宁市将民族团结进步纳入“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坚持物质激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方式,在培训、招聘、信贷、帮扶等项目中对“五星级文明户”给予倾斜扶持和奖励优待,2018年全市“五星级文明户”比例将达到辖区家庭总数的20%左右。多年来,西宁市坚持用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赞先进、学先进、当先进”在西宁市蔚然成风。

  (六)实施科学的民族事务治理,促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自然

  民族事务治理是城市治理体系中的有机部分。西宁市通过创建工作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围绕各族群众的切身利益,扫除制约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障碍。西宁市实施“乡村教育提质”,以“城校+农校”的构建模式,启动跨界城乡的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充分发挥名校引领带动作用,以党建共抓、管理互融、师资互派、教学互通、学生互动、资源共享、文化共育、质量共评的“四互四共”提升偏远地区乡村教育教学质量。在湟源县日月藏族乡中心学校,西宁市十二中教育集团通过总校派驻、跟岗培训、远程授课等方式,让民族地区的孩子享受到了优质的教育资源。西宁市加强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正确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既不刻意区分民族成分,又安排熟练掌握民族语言的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西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的重要启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西宁市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市,是省会城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范本,生动体现了创建工作在城市的发展路径,提供了多方面的重要启示。

  (一)坚持因地制宜,基于历史和现实开辟创建新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成为各民族汇聚的重要场域,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情的缩影。据统计,我国每个县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民族成分。西宁市深刻把握国情和市情,立足少数民族人口占比高的特点,注重以引导、管理、服务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使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使他们融入和享受城市生活,并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正向力量。学习西宁市创建经验,首要就是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能采取‘关门主义’的态度,也不能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这一重大论述的深刻意义。

  (二)坚持服务大局,维护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民族工作,顶层设计要缜密,政策统筹要到位,工作部署要稳妥。西宁市的创建经验有力证明,发展是第一要务,团结是第一责任,没有民族团结,经济社会发展就是“空中楼阁”。诸多因素决定了民族团结将始终成为西宁市的底色。始终维护民族团结的高度政治自觉,既是西宁市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不忘初心的具体体现,也是西宁市各族干部群众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的重要体现。

  (三)坚持创建惠民,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作为创建工作的着力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如何,就是要看各族群众在创建工作中得到的实惠多不多,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不强。把发展成果更多地体现在民生改善和民族团结上,是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基本方向。西宁市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创建工作的奋斗目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创建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80%以上财力用于改善民生,加大对教育、文化、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真正惠及各族群众。2018年上半年,西宁市落实帮扶资金24.8亿元,150个贫困村的561项基础及公益设施“补短板”项目全面铺开,实施了农村走教点建设(改造)、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等8大类60个续建项目、33个新建项目,实行了签约居民普通门诊基层首诊制度和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西宁市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历程表明,要充分尊重各族群众在创建中的主体地位,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实事,多解决一些各族群众牵肠挂肚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发展成果公平地惠及各族群众。

  (四)坚持创新完善,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生机活力

  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创建工作要创新理念、手段和方法,注重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西宁市在推进基层创建工作中,注重“质”“量”并举,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寺院、进企业、进军营、进医院、进市场)夯实主阵地、主渠道,确保了创建工作的覆盖率和达标率,同时针对不同领域挖掘特色亮点,培育具有代表性的示范典型,创造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西宁市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注重“潜移默化”,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文明城市创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为一体,针对干部、学生、知识分子、信教群众等不同群体分层分类宣教,广泛通过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注重教育引导强化同向同行,使民族团结在各族群众中成为一种认识自觉和行动自觉。

  (五)坚持把握规律,努力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西宁市能够长期保持民族关系和谐,就在于引导各族群众在生活中互敬互爱,在文化上互学互鉴,在发展中互帮互助,进一步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就在于在增强各族群众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就在于始终把握“尊重民族差异而不强化差异,保持民族特性而不强化特性”,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最大限度地升华了团结的情感,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一步步将“幸福西宁”从“愿景图”变成“实景图”。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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