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贡艺术”是藏传佛教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颇具广泛影响的流派,从15世纪开始,发祥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境内隆务河流域。数百年来,这里有大批艺人从事民间佛教绘塑艺术,从艺人员之众多,群体技艺之精妙,都为其它藏区所少见,故被誉为“藏族画家之乡”,而同仁地区在藏语中称为“热贡”,因此这一艺术便统称为“热贡艺术”。
在品种和分类上,热贡艺术包括绘画(壁画、唐卡)、雕塑(泥塑、木雕)、堆绣(刺绣、剪堆)、建筑彩画、图案、沙画艺术、酥油花等多种艺术形式。内容主要有释迦牟尼传、菩萨、护法神、佛经故事及仙女之类的佛像。
热贡艺术早期的作品手法粗放古朴,色彩单纯,带有较典型的印度、尼泊尔风格。绘画笔调雄迈,人物、山水、花鸟、草虫生动传神,画面给人以雄浑、博大之感。至十七世纪中叶,热贡的匠师们技艺日趋精妙,线描简练流畅,刚劲有力,采用工笔重彩,庄重沉稳,设色清新浓郁,匀净协调,所画人物形神兼备,画风趋向华丽、精细,同时开始注重画面的装饰效果,成为热贡艺术承前启后的辉煌鼎盛时期。十九世纪以后,为热贡艺术的近期。这个时期的作品色彩鲜艳,笔法细腻,特别追求装饰趣味,同时大量用金,使画面呈现出金碧辉煌的效果和热烈的气氛。
热贡艺术不断走向外部世界,艺人们在早期长年累月地到处作画,足迹遍及青、藏、甘、川、新疆和蒙古地区,以及印度、缅甸和尼泊尔等国,广泛接触到西藏塑绘、甘孜木刻、敦煌壁画以及其他民族或友好国家的艺术,吸收了丰富的养料,经过总结、提炼,逐渐形成了细腻生动、富有热贡地方特色的艺术风格,成为藏传佛教画坛上独具特色的一个重要流派。
2006年6月,热贡艺术被列入《国家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为热贡艺术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奠定了基础。2007年12月21日至22日,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组一行抵达黄南,对黄南州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实地考察在西宁举行了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认证会。2008年8月27日,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颁牌仪式在西宁市举行,热贡文化由此踏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的轨道。2008年9月,热贡艺术被列入申报“联合国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初选名单。2009年9月3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阿布扎比审议,热贡艺术被批准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编号:Ⅶ—49
类别:民间美术
申报地区或单位:青海省同仁县
参考资料: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组织编写《国家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解》,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