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密特(1868-1954)是奥地利天主教神父、“维也纳民族学派”领袖和著名语言学家。作品有《神灵的起源》和《地球上的语系和语圈》等。他对格雷布纳的思想有继承有发展。
施密特继承格雷布纳的文化圈理论,也吸收了瑞典生物学家科尔曼的“俾格米人理论”,后者认为任何动物无不肇始于矮小类型,继而被高大类型代替,所以至今犹存于世的矮小人逼格米人是最古老的类型。施密特据此建立文化圈进化理论。在强调文化的空间划分的同时,强调文化的进化发展阶段。该理论被马文·哈里斯认为是传播理论最有影响力的模式。将人类社会的发展分为原始、初级、第二级和第三级四阶段,每一级包括几个文化圈:原始阶段或狩猎采集阶段:中央或外婚制、北极、南极文化圈;初级阶段或园艺种植和畜牧阶段:家长制的游牧部落、外婚制父权、图腾、较高层次狩猎部落文化圈、外婚制母权、园艺部落文化圈;第二阶段或较发达的农业阶段:自由父权、自由母权社会文化圈;第三阶段:亚欧美最早的高级文明出现。
可以看出,施密特的文化圈进化理论与摩尔根的进化论有很大区别,他认为:一夫一妻制在古老的文化阶段就已经存在;父权制先于母权制,后来才平行存在;私有财产是社会的永恒基础;原始一神教是最古老的宗教。他这些主张的根本目的是为“原始一神教”服务,力图证明圣经传统,即一夫一妻制、父权制和一神教是最早存在的,是最原始、最纯粹的,后来才被渐渐掺杂其他因素,导致不纯。他因此得到天主教世界的赞赏。
他对中国学术界也有影响,曾先后两次分别到辅仁、燕京、清华和南京中央大学作学术讲演。他的《比较宗教学》也于1930年译成中文,1948年出版。
此外,施密特在格雷布纳基础上又提出了性质、连续和亲缘关系程度标准:“性质标准”是形式标准的补充,指质地方面的相似性;“连续标准”是指在两个远隔重洋的文化和地域上不联系的两个文化之间,只要找到与两个文化具有相似文化特质的岛屿居民,便可断定两个文化之间过去存在联系;“亲缘关系程度标准”是指在相互隔离的两个文化之间,只要文化特质的形式相似性显著,数量又较多,便可判定两个文化之间曾有过历史联系。
参考文献:
[1]夏建中.文化人类学理论流派:文化研究的历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2]宋蜀华,白振声.民族学理论与方法[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