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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少数民族——噶玛兰人

来源: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编辑整理:袁娅琴 2018年03月19日 阅读量:

  “噶玛兰”,意思是在平地的人。噶玛兰人是2002年被认定为台湾少数民族第十一个族群,是台湾兰阳平原最早的住民。其使用的语言称为噶玛兰语。目前仅定居花莲县丰滨乡新社村和台东县长滨乡樟原村的噶玛兰人,仍以噶玛兰语为日常生活语言。

  据2014年台湾数据统计,噶玛兰总人口为1374人。他们世居兰阳平原,后因族群迁徙,如今定居于花莲县新城乡、花莲市、丰滨乡及台东县长滨乡等处。其中人数较多的部落有新社、立德和大峰部落。

  关于族源,噶玛兰人认为其祖先从东方渡海而来。关于宜兰平原的记载最早见于1632年;1796年吴沙率领漳、泉、粤三籍移民进垦蛤仔滩;1812年,宜兰地区正式被纳入清朝的行政建制;后来,部分噶玛兰人向奇莱平原迁徙,在花莲建立加礼宛六社;1878年,爆发“加礼宛事件”,噶玛兰势力衰落,仅南迁的噶玛兰人保留噶玛兰语。

  噶玛兰的传统社会是母权社会,行女承家业、招赘婚、族人间通婚,隔四代通婚。命名行连名制,有“孙承祖名”习俗,但同代人只有一个人可承袭祖母名。据说,过去的噶玛兰人有50余姓,后改用汉姓,多冠以“潘”姓。噶玛兰社会原有由男子年龄阶级组织负责部落内实际事务的执行,失传后,模仿阿美建立一套年龄阶级,分为老年、青年、妇女三组。

  噶玛兰人认为人死后不会马上成“灵”,需要通过丧葬祭仪,亡灵才能正式成为保护族人的祖灵。如果没有举行丧仪,亡灵则成为孤魂野鬼,即恶灵。对猎头而亡或横死的凶死者不举行仪式。

  噶玛兰人认为天地是唯一的力量主宰者,信奉万物有灵信仰,主要有包括神灵、祖灵的善灵,包括恶神和鬼的恶灵,以及包括山神、猎物神、各种自然精灵的自然灵。现在,宜兰平原的噶玛兰人基本上改信汉人宗教;南迁花莲的族人大部分改信天主教、基督教。噶玛兰人的祭典仪式主要有祭祖仪式、驱病祭仪、禳祓祭仪、狩猎祭等,其中,重要祭典还包括每年3、4月举行的海祭,以及每年8月举行的丰年祭。

  噶玛兰人心灵手巧,能用各种材料编织衣物,过去多用苎麻、黄麻及一些野生树的纤维,后改用毛线、棉线等材质。其中最为特别的是用香蕉丝织布,也是噶玛兰人所独有的工艺技术。目前,仅花莲新丰滨乡新部落还保留这项独特的工艺。

参考资料:

  1.杨梅,周翔,姜莉芳,方芳.台湾少数民族概况.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

  2.林华.台湾少数民族.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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