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的雾社。
日军用飞机向起义者投掷燃烧弹、催泪弹以及日内瓦公约所禁用的毒气弹。
日军俘虏营中的雾社妇女。最右者为雾社起义领袖莫那·鲁道的女儿,她是莫那·鲁道全家中唯一的幸存者。
劫后余生的雾社少年,他们长大后又被迫成为日军“炮灰”。
1930年,就在日本殖民者得意于征服了台湾全岛少数民族部落时,南投雾社部落的赛德克人以玉石俱焚的方式,对当地日警发动了突袭。
1930年10月底,以雾社为首的赛德克人德克搭雅群趁日本人聚集举行年度运动会之机,在清晨突袭雾社小学,杀死日本人134人,夺走武器后逃入深山,史称“雾社事件”。
台湾总督府遂调动日警1163人、陆军800人、脚夫1381人上山征讨,在死伤26人后,改以威胁利诱方式,命令同为赛德克人的另外两个社群(道泽群、太鲁阁群)以及泰雅人完成第一线讨伐任务。当年12月8日,雾社抗日族人以集体自杀的形式拒绝投降,参与抗日的1236人中,有343人战死、290人自缢,占整个雾社部落总人口的51%。
尽管反抗事件被镇压了,但台湾总督府并未就此罢休。1931年4月底,在日警纵容下,一群人趁深夜持械闯入监禁雾社部落幸存者的战俘营内肆意屠杀,杀死218人,史称“第二次雾社事件”。随后,日警将雾社部落幸存的最后228人迁到北港溪畔的川中岛安置,并继续进行清算,导致38人被凌迟处死。
1941年,台湾总督府开始在少数民族中征兵,雾社部落幸存的成年男子也在受召之列。这些“雾社事件”发生时平均年龄仅10岁、目睹其父兄惨遭日本人屠杀的幸存者,被迫加入日本军队,沦为“高砂义勇兵”,成为日本侵略战争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