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作为单独章节写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在广西《贯彻〈统战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中,大篇幅对民族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在自治区《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对民族聚居区精准扶贫作出具体规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等4个民族教育文件……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创新民族工作方法,向党和政府及全区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广西上林县镇圩瑶族乡排红村排岜庄业余文体队队员们用歌声唱出对幸福生活的热爱之情。 本报记者 孙文振摄
1.用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法宝”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广西牢牢抓住民族区域自治这一“法宝”,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走上“快车道”。
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先后批准了《隆林各族自治县自治条例》《金秀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富川瑶族自治县富川脐橙产业保护条例》,为隆林、金秀、富川三地的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抓住自治县县庆、民族乡乡庆的有利契机,广西民宗委积极争取资金、项目,帮助自治县、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突破。
2016年,巴马瑶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广西民宗委为其争取5237.31万元的县庆项目建设资金,实施了22个民生项目;积极协调自治区有关单位支持2017年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县庆项目建设资金5726.08万元,落实县庆项目31个;检查指导灵川县兰田瑶族乡、马山县里当瑶族乡乡庆筹备工作,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安排每个民族乡90万元,用于实施民生项目。
2.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纳入全区“大盘”
2016年,广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再上新台阶——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持续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正式写入报告,为全区“十三五”期间的民族工作明确了目标。
过去的一年,广西全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八进”活动,即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进军营、进家庭、进宗教场所,以点带面,通过实现创建活动全覆盖,有力地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
广西民宗委编印了《2016年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计划表》,及时印发自治区各相关单位执行;通过自查和实地检查的方式,对2012年以来各市及各责任单位建设模范区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民族工作的有力抓手。2016年,广西重点推进了三江侗族自治县、靖西市、桂林市象山区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区)的创建活动,指导3个市做好试点检查验收工作。
在各地的共同努力下,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骄人成绩:9个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3个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南宁市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
3.展优秀民族文化风采
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是广西的一大特色。广西民宗委以保护、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为切入点,组织策划了形式多样的民族文化活动,为广西民族工作增添了一抹亮色。
千余场次各类富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体育、商贸、旅游活动,提升了广西“壮族三月三”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基本确立了独具广西特色的民族文化品牌。2016年“三月三”期间,自治区有关部门及各市县普遍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全区民委系统确定了“六个一”宣传活动主体,各地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在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广西民宗委会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积极做好进京参演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演出任务。最终,广西选送的2台优秀剧目壮族岩画音乐舞蹈诗《花山》、新编历史壮剧《冯子材》,获得了会演剧目银奖和最佳音乐创作奖。
2016年6月,由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主办,广西民宗委、文化厅、国家民委民族文化宫共同承办的“民族遗珍 书香中国——中国少数民族古籍珍品暨保护成果展”全国巡展活动(广西站)在广西博物馆举办。该展览共展出了东巴文、藏文、西夏文、古壮字、毛南文等17个少数民族文种的珍贵古籍原件173件,各省区市30年来整理出版的具有重要影响和学术价值的图书约160种、1000多册,在八桂大地刮起了浓郁的“民族风”“文化风”。
4.决胜脱贫攻坚
广西贫困人口多,脱贫任务重,是我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为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广西民宗委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
为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广西民宗委和自治区财政厅及时下达了2016年第一、二批国家级少数发展资金分配计划。同时,下达了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900万元;投入贫困村屯级道路建设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达1亿元,安排给54个贫困县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达到2.5亿元,占资金总量的73%,超额完成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扶贫攻坚任务指标。
在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中,结合广西民宗委扶贫联系点——宁明县3个贫困村的实际,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结对帮扶274户贫困户,安排帮扶资金783.9万元,争取县级部门资金120万元,用于贫困村扶贫产业和村屯道路硬化等生态乡村建设。
在真金白银投入的同时,广西民宗委也积极发挥自身的规划、建议职能,做好脱贫攻坚的顶层设计工作。该委启动了广西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和《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相关配套文件的研究起草工作;建议在易地扶贫搬迁中,对属于安置到边境0—3公里范围内的搬迁对象,在相应档次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2000元;对属于人口较少民族的搬迁对象,在相应档次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1000元。这一建议得到了自治区政府的采纳,为边民和少数民族群众争取了优惠政策。
去年,广西民宗委还加大了资金项目的监管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标准和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类项目建设适用标准和补助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做好2016年少数民族特色小镇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等,指导各地开展好各项工作;对2015年、2016年兴边富民行动资金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强化了资金监管,充分发挥了资金效益。
2017年广西民宗委十大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局长会议精神。
(二)启动自治区60周年大庆筹备工作;做好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庆和民族乡乡庆工作;适时召开全区城市民族工作会议。
(三)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四)及时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性事件。
(五)抓好“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规划落实工作;着力抓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确保联系帮扶的贫困村按期脱贫摘帽。
(六)做好“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有关工作。
(七)配合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相关工作。
(八)扎实做好宗教工作。深入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继续推进五大宗教重点工作;积极促进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宗教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九)抓好两委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十)全面完成自治区民委、宗教局机构合并工作。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