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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工程 2018年首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03月25日 阅读量:

  2018年,呼和浩特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工程,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还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为让首府天空的蓝色透明度更高,2018年,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采取强力措施,全力保卫蓝天。

  为加快全市能源结构调整,推进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呼和浩特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451.78平方公里,明确了一类和二类高污染禁燃区边界和建成时间,细化了16个部门的监管责任,从顶层设计上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了有力保障。进一步推进火电机组超低排放发行,全市剩余3台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完成;全市现存燃煤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环保局联网,为环境监管提供了可靠依据。

  同时,以市四区和土左旗为重点,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和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对城中村、棚户区居民实施清洁能源替代,2018年完成了17.9万户居民取暖清洁化改造任务,可实现减排烟尘6961吨、二氧化硫2687吨、氮氧化物577吨,为冬季供暖期空气质量改善具有积极作用。

  积极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强化督查检查,共发现问题106起,对相关责任部门通报26次,并通过媒体对秸秆焚烧现象进行曝光,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在主要区域和路段昼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柴油车5601辆,检测1009辆次,处罚95辆;遥感监测行驶机动车共32225辆。同时制定并出台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备案非道路移动机械1115台。

  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18年完成8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全市已累计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3家。集中对4家制药发酵企业异味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销号式管理,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纵深推进,2018年全市优良天数为272天,与2017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增加17天。按照国家有效数据统计技术规定,达标率为81.9%,同比增加11.5个百分点。

  建“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美景

  呼和浩特市高度重视水环境整治,2018年,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方案(2018-2020年)》,持续加强水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积极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加大河道巡查,河道整治力度,封堵沿河非法排污口,及时清理河道垃圾和淤泥,呼和浩特市7处黑臭水体治理全部完成。辛辛板、章盖营、金桥、班定营、公主府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通过验收;和林县城关镇污水处理厂、土左旗察素齐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投入试运行;土左旗敕勒川污水处理厂、清水河喇嘛湾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建设任务。划定了城区、城镇、乡镇、农村4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城市、城镇和乡镇三级水源地环境状况实施了评估,黄河蒲摊拐水源地16个环境问题、哈拉沁水库水源地4个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通过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先后对148家加油站726个加油罐进行防渗改造。

  2018年,呼和浩特市水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黄河喇嘛湾断面、万家寨水库断面、浑河入黄河断面、大入黄口断面地表水水质全部达标,达标率由2017年的75%提升至100%,全市劣V类水体全部消除,饮用水水源地100%达标。

  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为让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成为呼和浩特市发展的鲜明底色和靓丽名片,2018年,呼和浩特市通过坚持耕地保护和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固体废物立足综合利用与变废为宝等工作,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为加强对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的监管,完成了全市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工作,建立了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清单,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和全市涉重金属排放企业信息调查工作;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土壤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已完成全市4区、3县的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大力推广节肥、节药、节水和清洁生产技术,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对全市备案的49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7家经营单位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对金桥电厂、丰泰科林热电厂粉煤灰场进行了覆土、绿化,强化综合利用,减少了煤灰粉尘污染;围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污水收集、生活垃圾收集及畜禽粪便综合处置等内容,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已完成24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禁养区内16家牧场完成清理整顿15家;划定面积3364.7平方公里的生态红线;积极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不断强化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检查,对大青山等7个自然保护区强化监督检查,全年共检查180余次,通报问题39次,有效防止了自然保护区内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生。

  随着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纵深推进,不仅首府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更让首府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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