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18年,山东省是如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决策部署的?
马传凯:山东省民族宗教委始终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全面学、贯通学、深入学,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历史方位,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如期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这一战略安排,牢牢把握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一根本途径,牢牢把握提高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这一时代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山东省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山东省“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的目标定位,将民族工作与党的十九大描绘的宏伟蓝图以及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有效衔接起来。
我们结合山东省委开展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多次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民族工作专题会、相关部门联席会,督导、调度重点工作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委联合省委组织部等10个部门印发了《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通知》,这些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和贯彻落实,确保了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山东落地见效。
记者: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山东省是如何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的?
马传凯:我们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特点,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将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列为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必修课,作为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作为国民教育重点课程之一融入教育全过程,做到区别对象、区分层次、有的放矢,各族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铸牢。
我委联合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活动的通知》,对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主题,组织开展山东省第18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命名5家单位为第二批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组织完成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申报推荐工作,对2015年命名的66家省级示范单位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考核,对2017年命名的省级示范单位和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给予工作经费补助;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联合山东省政协民宗委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镇、进社区工作进行督导调研。
记者:山东是如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指示精神的?
马传凯:我们统筹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动民族乡村振兴。成立了山东省民族宗教委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民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数据分析及对接共享,制定印发了《打好精准脱贫攻坚三年(2018年—2020年)行动实施方案》;把相关资金精准投向脱贫攻坚,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因素分析法,调整新增绩效考评系数和扶贫重点民族村考量系数;狠抓资金监督管理、绩效考评工作,开展全省民委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扎实有力的工作,努力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作出贡献。
记者:2018年,山东省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实现了哪些发展?
马传凯:我们始终关注民生问题,扎实推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我委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谋划我省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各项工作;联合省体育局在滨州市成功举办了山东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和我省实施意见,完成了民族成分变更备案和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工作;精心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合省委组织部、统战部举办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来山东挂职干部培训班。
记者:2019年,山东将如何推进民族工作?
马传凯:首先,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召开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工作会议,组织民族干部培训班、民宗系统干部能力提升班等,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在山东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
其次,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认真抓好对中央有关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结合山东实际,起草《关于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山东省第19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举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专题培训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向新的广度、深度发展;继续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做好与来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输出地对接工作;加快修订《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切实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赛准备工作,力争竞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第三,加快推进少数民族脱贫攻坚。严格按照《打好精准脱贫攻坚三年(2018年—2020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加强与各级扶贫工作部门的主动对接,瞄准问题和短板,加大协调力度,创新理念、方法和机制,不断为扶贫开发注入活力。发挥各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引领作用,支持民族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特色种植养殖产业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召开山东省实施民族乡村振兴战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民族乡村产业振兴经验,推进山东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兼职委员单位职能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族工作的良好格局。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