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托河乡猎民新村远景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托河乡木奎村传统民居——撮罗子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托河乡猎民新村的瓦房
鄂伦春族老阿妈在瓦房内的炕上抽烟袋
鄂伦春族自称为“山岭上的人们”。头戴狍头皮帽,身穿狍皮衣裤,脚蹬狍腿皮靴,身背猎枪,跨上骏马,穿梭于大兴安岭的深山密林之中是他们的真实写照。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的10年间,党和政府为鄂伦春族在各自活动的区域建立了16个定居点,才使他们结束了游猎生活。
习惯于马背上游猎的鄂伦春人,也像蒙古族建造蒙古包一样发明了简单实用的房屋——“撮罗子”。它像一件皮衣和桦皮箱一样,卷起来驮上马背就能走。到了依山傍水、背风向阳、平缓空旷的宿营地,一会儿就可搭成入住。[表述有问题,删]
“撮罗子”是个圆锥体的空间,先将两根顶端带枝杈的粗壮树干斜搭咬合成“人”字形支架,在两侧各搭3根稍细的木杆,再搭上20多根辅助杆,就成了主体框架。夏天用桦树皮,冬天用狍皮,自下而上苫盖即可住人。桦树皮是六七月份剥下的,这个季节水分大,加上鄂伦春族娴熟的剥皮技巧,不仅剥的块儿大,而且不伤树身,过一两年就可恢复。剥下的桦树皮先削掉不平的地方,再放到锅里蒸煮,使之增强韧性,便于卷叠,晒干后拼缝备用。这样的桦树皮轻薄、不怕水,也耐腐,能做许多生活用品。到了寒冷的冬天,他们用数十张狍皮缝成两块大的扇形和一块小方形的围子,两块大的苫顶,一块小的作门帘。迁徙时,只取下苫盖物,驮在马背上,支架就留在原地,等到了新的宿营地,现砍木杆搭建。
我们现在所看到的鄂伦春族新居都是定居后政府集中兴建的砖瓦房,一栋四间住两户,居室、厨房单独隔间,宽大的玻璃窗使室内更明亮。第三次兴建的新居还在房门外加了门斗,更好地抵御了大兴安岭冬季的寒风,使居住更舒适。
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