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民族工作步入新的时期,我国的民族工作以及服务于民族工作的民族理论研究也需直面新的形势,从理论的深度和高度对诸多新问题、新情况进行描述、解释、预测和评判。
重心下移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民族社会结构闭合,多民族国家的主要整合力量来自政治,民族政策实施和民族理论宣传自然带有“自上而下”的特点,这也影响到我国的民族理论研究,使之呈现出政策性强、原则性强的特点,其重点也往往聚集于政治层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地域性、民族性闭合社会结构逐步打开,民族人口多向流动,民族工作日益社会化,民族交往更为具体、直接,民族问题也往往发生在经济层面和社会文化层面,场景性、个案性、点式性特点较为明显。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发展的这种变化,要求民族理论研究由宏大的政治层面下沉到社会层面,研究内容更加社会化、生活化,研究范围扩展到民族交往的心理、文化适应、民族认同的发散与聚合效应、民族因素与社会因素的剥离与重叠、基层民族工作机制等方面。
民族理论研究的重心下移,应以服务民生、服务基层民族关系和谐发展为目的,以扎实深入的社会调研为基础,以发掘各民族相依共处的包容与互助为基点,同时,还要预测社区或村社民族关系发展的走向、局部和基层民族关系发展对于民族地区和整个社会的影响。这样,传统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便有了更富生活气息和实用意义的载体,概念化、系统化的理论教育就会更加得体与从容。
从逻辑上讲,民族生活的社会化、个体化也是滋养和培植社会成员公民意识的良好条件,民族理论研究应该致力于引领和促进这种趋势,而不是以过强的政治性和群体性特点来影响这种趋势的发展。
关注微观
现代化、市场化、信息化一方面正在不断地肢解曾经的宏观一致,另一方面也在不断地塑造包含多样的一体。民族社会结构纵向分层,社会空间横向拓展,已经打破了计划经济时代的诸多一致(例如,在一定的地域内人们贫富差距不大、习俗基本统一、生产生活范围固定等等)。在此背景下,民族与民族之间曾经存在的经济、社会方面的整体差异与水平共性差异已经不再明显,宏观、共性的群体差异被微观、交叉的个体差异所取代,任何“一刀切”的理论定性也随之失去空间。关于经济、社会方面的理论和政策越是宏观,遭遇来自民族内部成员或民族外部成员的质疑和挑战就会越多。
由于民族文化的整体性和共性依然存在,所以个体或微观层面的经济、社会不满如果转向民族文化纽带求助,而且不满者达到一定的数量或是动员有效,那么涉及民族因素的群体性事件就有可能发生。这种情况表明,在新形势下,防范微观层面民族问题的发生是民族理论研究应关注的重要内容。
民族理论研究关注微观,还应延伸到民族政策评价的微观研究方面。一项民族政策在宏观层面可以产生积极的政策效能,但在微观层面却可能产生较为严重的后果。例如,针对少数民族的较为宽松的计划生育政策、尊重一些少数民族特有的土葬习俗的政策在宏观层面会产生积极的政策效应,但对于一些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少数民族村落来讲,实行较为宽松的计划生育政策、延续内婚制和土葬的习俗,会大大减少该村落少数民族群众的人均耕地数量,从而影响到该村落的生存和发展。笔者曾在一个少数民族村落做过调研,当地在上世纪80年代的人均耕地是一亩二分,现在人均耕地仅有三分,单纯依靠土地生产已很难实现富裕。可见,从微观层面来讲,一些政策的社会效应与经济效应之间矛盾很大。
综上,发展的时代、时不我待的形势都需要我国的民族理论研究在坚持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寻求创新,更好地服务于我国民族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