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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学一做”中推进高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张立辉等 2018年08月06日 阅读量:

  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在高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龙头任务,也是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有力抓手。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部署, 西南民族大学始终把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的根本保证,扎实深入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并以此为契机和结合点,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活动, 不断增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坚定性,以学校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新成效推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发展。

  一、打牢“学”的基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意识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学党章党规的根本是要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让讲政治守纪律成为思想自觉,全面贯彻维护党章党规的各项要求,将党章党规内化为党员的党性修养、外化为党员的一言一行。学系列讲话的目的是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坚定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理论武装,就是要以这些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推动各项事业的新发展。

  民族院校是党和国家为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而建立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是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基地,也是传承和发展优秀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基地,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国家统一、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其他院校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民族院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要不忘初心、牢记宗旨,更好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具体落实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文化传承创新等办学功能之中,以满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民族地区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事业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西南民族大学将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中关于民族团结的有关规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论述,在基础上抓“学”提高认识,助力思想,引领教育。一是通过召开校党委专题学习会、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党员组织生活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会等,努力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武装各族师生的头脑,提升各级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民族政策的理解力、执行力、落实力,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二是通过举办“两学一做”专题培训班、“两学一做”处科级干部集中轮训、组织党员师生参加网络培训学习等,引导各族师生进一步明晰党的民族政策是我国民族工作中最宝贵的财富、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基石,切实筑牢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生命线的思想认知,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三是通过创新方式讲党课、构建民族团结教育大讲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不断增强各族党员干部和师生的“五个认同”意识,促进各族师生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夯实“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这一民族团结思想基础,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四是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全过程、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促进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互敬互信、互学互帮,尊重彼此的传统文化、生活习俗和宗教信仰,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构建和谐校园,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创新发展,凝心聚力。

  二、抓住“做”的关键,强化标杆作用,打造“三个特别”的党员干部队伍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关键在“做”,要以学促做、以知促行,做“四个合格”(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党员;要增强“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践行“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于民族院校,落实“做”,就是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的民族地区好干部标准和要求,引导各民族党员师生强化政治意识,践行党的宗旨,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模范形象树起来,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

  西南民族大学是“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其民族博物馆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学校充分利用这两大优质教育资源,努力营造56个民族的师生员工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人文环境,展现着情同手足、守望相助的同胞深情。

  为进一步打造“三个特别”的党员干部队伍,学校搭载体、树典型、添措施,在各族师生中形成知行合一、人心归聚的良好氛围。一方面,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在方向上抓“做”树典型,组织广大党员亮出党员身份,结合部门实际,立足岗位特点,强化示范引领。学校组织引导各族师生党员立足岗位和自身实际,积极创先争优,树立合格标尺和党员先锋形象。校党委命名了一批“共产党员示范单位示范团队示范岗”,在全校范围内选树了7个“共产党员示范单位”、54个“共产党员示范团队”、254个“共产党员示范岗”(其中教育教学先锋岗48个、科研攻关创新岗23个、管理服务模范岗49个、保障服务标兵岗21个、成长成才进步岗113个)。另一方面,积极选树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用各族师生身边的人和事影响、教育师生,激励各族师生争做发展民族教育的推动者、培育民族英才的先行者、维护民族团结的传播者。学校开展了第七届优秀教师、第七届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第二届“十佳青年”评选表彰活动,共授予10位优秀教师、10位优秀教育工作者和10位青年教职工“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十佳青年”荣誉称号;开展2015-2016学年民族团结进步总结表彰活动,共授予41个处级单位和班级“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授予623名各族师生“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

  三、突出“学”“做”结合,强化宗旨意识,携手地方共育民族团结进步之花

  西南民族大学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深入推进校地合作,突出“学”“做”结合,引导广大党员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尤其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为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搭建新的平台,把学校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延伸到地方,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到实处。一是在与省市区共建中协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学校作为委部、委省、委市合作共建的民族院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积极在校园文化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作为武侯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与武侯区共同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社区”和“成都市民族文化之家示范社区”建设;作为双流区战略合作院校,与双流区共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二是在与民族地区合作中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在与四川、云南、贵州、湖南、青海、西藏、重庆等多个省市区的州、县建立校地战略合作关系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与地方特别是民族地区和边远山区的合作和联系,深入拓展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依托两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发挥智库决策咨询作用,为青藏高原生态畜牧业发展和藏羌彝走廊民族问题与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健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深入推进与民族地区的政产学研用合作项目;积极探索定向式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了一大批“进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高素质高人才,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充足的人力资源支撑;充分利用学校作为“国家民委双语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针对民族地区的需求,为民族地区开设各类干部培训班;坚持到民族地区开展双语科普宣传、支教、社会实践等活动。三是在扶贫攻坚战中实施武陵山片区精准帮扶。学校围绕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继续做好武陵山片区扶贫攻坚和对口帮扶红原县、若尔盖县等民族地区的工作。学校选派了一批副处级以上干部到武陵山片区挂职担任联络员;给予派驻武陵山片区联络员每人每年10万元,通过项目形式助力联络员派驻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在与学校合作共建的武陵山片区四省、市增投招生计划;整合智力资源,为武陵山片区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多个科研项目针对武陵山片区经济发展、民族文化保护挖掘、生活生产方式转变等开展研究工作;编写并出版《武陵山片区社会经济发展调查研究》一书;开展系列调查研究并撰写多篇调研报告,其中《黔江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调查研究》荣获国家民委调研报告优秀奖;注重对武陵山片区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助,在学校教育基金会设立10万元资助项目,用于资助20名武陵山片区经济困难学生。

  四、落实“两学一做”责任,强化学习教育实效,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为落实“两学一做”责任,强化学习教育实效,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党委结合中央和上级部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要求,对民族团结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根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等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制订了《西南民族大学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西南民族大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基本标准》《西南民族大学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学校的实施意见》《西南民族大学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文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容具体化,并进行责任分解,全面落实和细化到学校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纳入到学生管理工作、各单位年度考核、教职工个人工作考核和干部教师晋职晋级条件中,实行“一票否决制”。要求各级党组织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评体系,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履行基层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党支部的直接责任、党员的具体责任,扎实、有效、持久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发展。(执笔:张立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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