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云南的一项重大任务,是新时期云南发展的三大战略定位之一。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着力补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着力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动力,着力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对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刊记者就云南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专访了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李四明。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李四明(云南省民宗委 供图)
记者:“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我国民族工作大局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新时期云南发展的三大战略定位之一。在推进示范区建设过程中,云南采取了哪些有效举措?
李四明:云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团结带领全省4700万各族人民,以共同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以边疆繁荣促进边疆稳定,举全省之力推进示范区建设。
沧江云海(王文林 摄影)
一是抓组织保障。成立全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任常务副组长,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29个省级部门为成员单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示范区建设工作,并将示范区建设情况纳入全省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以及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确保了示范区建设高位推动、上下联动,全面推进。
二是抓政策规划。先后出台了《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云发〔2012〕9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6号)、《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20号)等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和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2017年2月省委、省政府正式出台《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确保示范区建设实体化、工程化、项目化。
三是抓部省合作。国家部委积极支持我省示范区建设,省级相关部门也主动向国家对口部委汇报争取支持。2011年7月,国家民委与云南省政府签订了建设示范区《合作协议》,“十二五”期间共安排云南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3亿元。2016年,国家民委下达云南省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48亿元,比上年增长14.6%。国家民委会同交通部到我省调研,给予云南62.5亿元的特殊支持,专项用于直过民族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和沿边地区自然村共计2.5万公里通硬化路建设,国家民委还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直过民族聚居区普及国家通用语言等方面给予云南大力支持。同时,国家民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出台了《关于支持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加快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若干意见》。2016年12月,国家民委与我省续签了《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合作协议》,继续支持云南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协调国家有关部委对示范区建设给予更大的倾斜帮助。
四是抓示范载体。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省民族宗教委于2013—2015年实施了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三年间累计投入各类资金约126亿元,实施了1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乡镇(特色乡镇)、1078个示范村(特色村、社区)和1万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建设。2016年,启动实施了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再创建1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乡镇、1000个示范村和1万户示范户,继续打造一大批类型多样、各具特色、具有标杆性的示范典型,创造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推动示范区建设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创建格局。
怒江州兰坪县罗古箐的普米人家的火塘边,村民和国诚一家三代其乐融融(民族画报和勇 摄影)
在省级层面开展“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的同时,积极参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国家民委的大力支持下,大理州、西双版纳州先后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2012年以来,全省19个单位先后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县级以下),3个单位被命名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五是抓脱贫攻坚。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采取了一系列差别化政策措施,集中力量打好脱贫攻坚战。
在好政策的支持下,云南少数民族群众的黑山羊养殖规模逐步扩大(楚雄州民宗局 供图)
在特色优势产业政策的扶持下,蔬菜种植成为云南各地农民群众增收的重要途径(楚雄州民宗局 供图)
传统刺绣等手工艺带动了少数民族地区妇女的致富梦想(民族画报列来拉杜 摄影)
2015年启动实施《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截至2017年4月,累计投入资金126亿元(其中省级投入63.5亿元),进一步增强了沿边各族群众守土固边的责任心和自豪感,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门工程。2016年启动实施《云南省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完成项目资金投入82.5亿元,减少“直过民族”聚居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万户11万人。在全国率先开展国有大型企业帮扶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发展,三峡集团、华能集团、大唐集团、云南中烟工业公司、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十三五”期间拟投入资金64.5亿元,集中帮扶布朗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景颇族、拉祜族、佤族、傈僳族脱贫攻坚,涉及8个州市21个县市区,目前帮扶资金已到位25.5亿元。组织实施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和学生助学补助工作,累计为77.1万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18.5万户家庭购买农房险,有效缓解了人口较少民族因残、因灾、因学致贫返贫。与此同时,全面实施《怒江州脱贫攻坚全面小康行动计划(2016—2020年)》《红河州南部山区综合开发总体方案(2013-2017年)》《昭通市镇雄彝良威信革命老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不断推进区域扶贫攻坚,促进民族地区与全省协调发展。
一寨两国,这是位于瑞丽中缅边境的银井寨(邵元武 摄影)
热带水果是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产业之一(李植森 摄影)
甜玉米丰收(李植森 摄影)
茶叶是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产业之一,这是布朗族老人在做茶(谭春 摄影)
六是抓文化教育。大力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省级每年安排2000万元世居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保护经费、1500万元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专项经费。2016年启动实施民族文化“双百工程”,对31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和20项少数民族文化精品进行扶持,一大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音乐舞蹈、传统技艺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推出了一批民族文化艺术精品和民族文化旅游精品,各民族文化共生共荣、和谐发展的局面不断巩固。建设最云南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2009年至今累计建设680个民族特色村寨,其中154个被国家民委挂牌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成为民族文化的品牌、特色旅游的名片和展示美丽云南的窗口。率先在迪庆州、怒江州实施14年免费教育;开展迪庆州、怒江州中等职业教育全覆盖试点,2016年共招收两个州农村户籍学生2896人,比上年增长50%。认真贯彻国家民委、教育部、国家语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云南直过民族聚居区普及国家通用语言工作方案》,对云南省独龙族等9个“直过民族”普及国家通用语言,确保到2020年45岁以下人口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交流。
民族教育得到长足进步,这是民族中学学生在上课(云南省民宗委 供图)
云南民族众多,各民族节日精彩纷呈,这是楚雄州的彝族赛装节(民族画报列来拉杜 摄影)
社会稳定祥和,人民生活幸福,文化生活丰富多彩,这是大理古城外的广场上的白族霸王鞭(李维江 摄影)
七是抓团结稳定。建立健全维护民族团结制度化长效机制,以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制为抓手,每年签订1.3万份以上覆盖各州市、县区、乡镇、村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责任书,健全完善省州县三级同步监测监管民族关系和联动响应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多年来全省未发生一起因涉及民族因素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进农村、进宗教场所“七进”活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在农村普遍推行民族团结公约,在城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2015年开始实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每三年创建命名100个省级和谐寺观教堂。2016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颁布了《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解决我省宗教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保证县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增加了全省性宗教团体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省级宗教院校人员编制和在校生均补助、宗教活动场所修缮和宗教院校补助经费,提高了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补助,解决了宗教工作一些长期存在的实际困难。加强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创造性地提出“五用+两个带头”工作法(即“利用民族节庆活动、民族团结月、民族团结周、民族团结乡村评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带头学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开展知识竞赛、街头宣传和歌舞表演等多种形式对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2016年,迪庆州宗教界人士重走长征路(迪庆州委统战部 供图)
八是抓工作合力。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以示范区建设为己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各自优势,尽其所能,积极参与、支持、全方位推进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动示范区建设工作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不断巩固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基础,确保党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引导各族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投身示范区建设,共建共享美好家园。示范区建设基本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支持、群众参与、上下联动、合力建设”的良好工作格局。
社区里的民族团结好风尚(楚雄州民宗局 供图)
记者:从您的介绍中不难看出,通过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示范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您认为,能够取得这样的成效,有哪些经验值得推广总结?
李四明:示范区建设从理论到实践、从点到面全面深入推进,已成为我省加快各民族共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的新动力,成为新形势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的新载体。示范区建设正式启动、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齐心协力推进示范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从总结经验的角度来说,主要是始终做到了6个坚持:
一是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总要求。始终坚持从云南多民族边疆的实际出发,把民族工作放到全省大局中思考、研究、谋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主动研究民族工作,主动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顶层设计,把握民族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始终把“一家人”的思想作为各民族平等团结、亲如兄弟姐妹的真心写照,作为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立场和世界观;把“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作为为各族群众谋幸福、不离不弃不怨的真诚追求,作为实现民族团结进步的根本途径和方法论,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坚持“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始终正视发展不平衡的客观现实,把解决发展不平衡、发展差距拉大的问题作为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真心实意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采取“一山一策”“一族一策”“一族几策”,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族举措,整村推进、整族帮扶,让各族群众有事干、有钱赚、有盼头,为各民族融入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机会、提供条件。
手机已成为各族年轻人记录生活的必备单品(民族画报和勇 摄影)
四是坚持“以共同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以边疆繁荣促进边疆稳定”的发展路径。始终把握发展与团结、繁荣与稳定的辩证关系,把新时期民族问题的本质主要归结为发展问题,把各民族的力量与智慧凝聚在发展上,形成各民族利益关系的一致性,以共同繁荣发展筑牢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物质基础和群众基础。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制相结合,“立足当前改变一代人”,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群众自身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着眼长远培养一代人”,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全覆盖、全免费,彻底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五是坚持“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相知相亲相惜,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建构。始终坚持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普及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信任、相互帮助、相互包容,倡导各民族文化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使各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过程成为各民族相知相亲相惜的过程,成为民族团结的润滑剂、催化剂、黏合剂,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族群众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六是坚持“不懂民族工作的领导干部不称职”的组织保障。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抓好“两支队伍”建设,把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和熟悉民族工作的干部作为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保持25个世居少数民族都有1名以上干部担任省级机关厅级领导职务,一大批把自己的前途、民族的希望与党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一大批懂得民族政策、了解民族情况、熟悉民族工作、对各族群众充满感情的领导干部和各类人才,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中坚力量和坚强保证。
玉溪市峨山县富良棚乡塔冲彝族村,峨山县民宗局副局长方玉萍(彝族)下乡了解村民的生产生活情况
记者: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云南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关键时期。新形势下,云南将采取哪些措施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
李四明:虽然示范区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起点低、发展动力弱,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对滞后,宗教领域一些问题仍然突出,一些干部对示范区建设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力度有待加大,等等,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2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使示范区建设实体化、工程化、项目化,是指导5年甚至更长时期示范区建设的行动纲领。《规划》实施6项重点工程30个项目,设置了33项指标,提出到2020年,通过“三个着力”(着力补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着力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动力、着力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实现“五个共同”(全面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作出“六大示范”(在民生持续改善、发展动力增强、民族教育促进、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团结创建、民族事务治理等6个方面作出示范),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17年4月17日,省委、省政府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了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对新形势下推进示范区建设进一步作出了全面部署。省委书记陈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强调抓好示范区建设,必须站高看远、明确方向,必须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必须加强领导、改进方法。省长阮成发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示范区建设,我们必须坚决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结合实际实施好示范区建设《规划》的同时,要按照陈豪书记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更好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分类施策,把精准扶贫精准到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贫困群众聚居的地方去,继续采取超常扶持措施,深入实施全面打赢“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持续改善沿边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全力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着力补齐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短板,激活壮大产业的内生动力,抓好以民族文化为载体的特色小镇特色村寨建设,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庄“七改三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推动示范区与辐射中心共创共建;划出生态保护红线,以最严格的制度保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
三是突出抓好就业和教育。通过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让更多群众就地就近就业;进一步抓好农民工培训,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持续抓好义务教育,提升中等教育水平,发展好民族高等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四是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程。继续实施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部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窗口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推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
五是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切实加大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把云南少数民族多姿多彩的优秀文化保护好;深入推进民族文化“双百”工程,打造一批像《阿佤人民唱新歌》《五朵金花》《阿诗玛》《云南印象》一样的民族文艺精品;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六是扎实推进法制建设和法治保障。适时修订《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等法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着力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妥善处置民族宗教关系,依法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七是着力促进宗教和谐和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积极主动、谨慎稳妥地做好宗教工作;加强爱国宗教力量建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
八是加强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干部政策,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20字好干部标准和省委提出的打造“云岭铁军”要求,大胆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加快形成结构合理的民族干部人才队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聚集各方面人才为示范区建设献计出力。
元阳龙树坝梯田(包瑞峰 摄影)
文山州的三七收获了,孩子们开心的笑了(王国礼 摄影)
七个民族和谐共生,大理郑家庄的村民谱写了一曲民族团结的赞歌(苏云慧 摄影)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还将更大限度地激发各地区各部门主动探索、大胆创新的积极性,动员更多力量支持和参与示范区建设。加强示范区建设理论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民族理论成果。主动加强与中央和省内新闻媒体合作,广泛深入宣传示范区建设的意义、做法、成效和经验,以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模范典型,营造和培育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示范区建设的好氛围,并向国内外讲好民族团结的“云南故事”,传递和谐发展的“云南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