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阿舍有两个细节。一是在网上看到她与习习的一个合照——算是初见;二是读到她刚刚获头奖的散文《小席走了》。合照上的阿舍娇小玲珑,透着孩子的纯真,跟习习站在一起还有那么一点小鸟依人。但她的文字一点不小女人,不只气象,内在也很强大、干净,有种化黄连为蜜糖的魅力。我当时就很喜欢,觉得是我偏爱的字与人。我忘了跟她在论坛有过什么交流。应该有过,但不太多,且多是问答和留言式的。
之后,读阿舍的文字多了,我做过一个梦,梦见了阿舍。梦很寻常,并无什么离奇诡异的色彩。她家的房子前面有一片园子,园子由树枝编织的栅栏围着,什么也没种,泥土被太阳晒得发白。还有便是她家的厅堂是月牙形的,她母亲一直在忙,不断地端出洗好的苹果、梨和青枣……梦很长,我记了一千四百余字,毫不避讳地发表在博客上——我也发表过我梦见习习、北岛甚至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梦。多年以后,范晓波在一篇短文里提到这事,说我“这个年龄段的男人,能如此坦诚并敢于为自己的言行可能导致的后果担当的,已属稀有”。有什么需要担当的?不过心无旁骛,保留了一份纯真而已。
在我的印象中,阿舍是一个对待写作特别认真、特别执著的人。她爱文字、爱自己内心和好的人性,从不玩文字、狎弄文字。她不沉湎于世俗,但也不拒绝世俗。她给人的感觉是安静,内心很少受时代的喧嚣的干扰,从不急功近利,有一种为写作而写作的纯粹。
2003年开始文学写作。3年后,2006年的夏天,阿舍以记者和作家的双重身份参加了人生的第一个笔会,会址在宁夏南部又美丽又湿润的泾源县。会后,大家前往避暑胜地小南川游览,清澈的溪水和水灵灵的野花野草让阿舍高兴得忘乎所以。
有五六年的时间,我们有过间断地通信。谈阅读、谈写作,且只谈阅读和写作。回头读这些信,都是极好、极有价值的对话。通信以email的形式,大多是由我发起的,她回复。那几年,阿舍爱在博客上写随想,篇篇都很得极好,震撼到我的灵魂。我知道,这是她不考虑发表的写作。每次读到,我都迫不及待地想跟她谈谈。记得我还夸下海口,到时帮她出一本随想录。风行河面的都是垃圾,黄金沉淀在河底的沙石里。她贴在博客上的随想用诗歌的分行排列,在我看来,它们是这个时代罕有的名篇。可喜的是,《十月》杂志接受了这些随想,在今年的第3期一次性发表了数万字【阿舍注:《十月》2016年3期刊发的是散文《我不知道我是谁》,并非随想集录,或许阿贝尔觉得它似曾相识,无妨,那些文字的内里确实是相通的】。这些随想是阿舍的另一面,它们不同于她的散文、小说,就像她在一个孤独的午后或者凌晨3点失眠的内心不同于她娇小玲珑的身体。
2008年汶川地震,阿舍联系上我,见我还活着,说了很多开心的、很够哥们儿的话。惊魂未定,有人在电话那头给你扎起,叫你把一家人带到他那儿去避难,精神上的安慰要远远大于实际。不久,她赠给我一本书——《命运与岁月——外国著名诗人传记、回忆》,书上有她用圆珠笔勾画的波浪线,以及零星的几处圈阅。非常时候说出的开心又很够哥们儿的话,再加上这本书,我感觉我们的交流又进了一步。
那一年秋天,我从敦煌回来,拐到银川见了阿舍一面。她特别忙,看上去还有点乱,具体在忙乱些什么或许她自己都不清楚。匆匆一面,我记得的只有唐徕渠和西夏博物馆。秋天的阳光照着唐徕渠的柳树,我一个人消受着博物馆里的冷清和寂寞。中午,阿舍带了几个好友请我在清真美食城吃了一顿,如今记得的只有诗人阿尔。第一次见面,阿舍的样子跟与习习的合照上一样,娇小玲珑,只是显得心事重重。我发现她真人与文字是不统一的,她的文字敏锐、饱满而率性,而真人却有很多顾忌【阿舍注:阿贝尔正好在我状态极差的那段时间来银川,我未能尽心相待,实在是抱愧至今。不过我已邀请他重来银川,我会将功补过】。
这之后,阿舍出书了,上了“鲁院”,写作顺风顺水,步入了一个上升期。随想也仍在写,只是间断的时候长了,文字里的尖锐与激情少了。这段时期,恰逢我主持《滇池》杂志的“道法自然”散文栏目,向她约稿,她给了力作《某个春天的纪事》。从这篇带着湘西早春气息的纪事,我读到了她的出生,她父亲是湘西芷江人——她跟沈从文也是这么地接近。
编她的散文还有个插曲。她的个人简历里有“鲁迅文学院第十五届高研班学员”一句,我打电话过去问她是否保留。我打电话的意图很明显。她知道了我的意图,让我删去。我希望她成为大作家,简介里不用添加个人镀金的经历。
这之后,我陆续收到她出版的长篇小说《乌孙》、短篇小说集《奔跑的骨头》以及散文集《白蝴蝶,黑蝴蝶》《撞痕》。记得我是在一个深秋的下午,在一条通往山顶的柏油路上走着读完《白蝴蝶,黑蝴蝶》的。书中的境界不是一个浮躁的人能有的,文字的贴切与想象的超脱也不是一个急功近利的写作者可以完成的。
阿舍住在银川算住在一个大地方,塞上江南,但说偏居一隅也行。它不是寻常意义上的一隅,而是地理边缘多民族、多文化交汇的一隅。偏居这样的一隅,似乎更适合一个写作者灵魂的安放;安静、纯朴、美丽,适度的红尘喧嚣,适度的文化碰撞与交融,让她像鱼一样地吸允,像鹿一样地咀嚼和跳跃。她后来偏重于写小说,且出手不凡,获《民族文学》年度奖。我最欣赏的,就是她把每一个小说都当作艺术品去欣赏、去完成。
2012年秋天,阿舍应邀参加“中国·王朗-白马行金秋笔会”,我们在岷山深处又见面了。人到中年,她显得有些疲惫,但纯真与安静仍写在脸上。她是个完美主义者,为人细致温柔,接受不了任何的粗野与蛮狂。【阿舍注:人是多面的,我的最要好的同事经常埋怨我为人冷酷又生硬,改稿子太严,写出来的东西句句伤人,狠得让她看不下去,还一度将我晚上打给她的电话叫做“午夜凶铃”。】在夺补河畔的白马人家,我们三个“阿”姓(加上阿来)合了影。阿来站在中间,自如而淡定,分立左右的她和我则略显不适。记得她离开那天,我和羌人六在路边一个临时候车点送她,三个人坐在暖阳下谈了很多。回去她写了《与平武有关的两个人》。
阿舍读到我发表在《花城》上的中篇小说《飞地》,敏锐地发现这篇小说并未完成,建议我续写成一个小长篇。我听从了她的建议,于是就有今天23万字的长篇《飞地》。在写作上能给出这样的建议,除了对文本的敏锐,更需要率性与真诚,以及宽阔的心胸。正巧,阿舍有这样的好品质。
这便是一个住在远方、迄今只见过两面、偶尔说上几句的阿舍留给我的印象——时隐时现,美好而略显倦慵,呈现出某种片段性。
阿舍还不是什么大家,更不是大佬、大咖一类,她就是一个写作者,一个用心写作、用心生活、始终对写作充满敬畏、对世俗保持芥蒂的写作者。她不像丁玲,也不像张爱玲或者萧红,她骨子里更像陈染和迟子建。她下得厨房、上得厅堂,寻常淡泊,养花种草,开始享受日常生活的乐趣,但她并不是没有写作的野心的人;她的写作野心是一种顺其自然的、深藏内心的执著与自信,做自己、写自己。这也可以说是一种天赋,这种天赋表现在她对文字和构思的敏锐上,也表现在她个人审美的一贯性上。
(阿贝尔 2016年10月13日于四川平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