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的地区之一,民族地区大多处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是全省脱贫攻坚的坚中之坚。为支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贵州制定出台了支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的差别化扶持政策措施,针对民族地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精准发力,基本实现民族自治州、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差别化支持政策全覆盖,初步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政策支撑体系,形成横向到底、纵向打通的联动帮扶新格局。
日前,贵州省民宗委有关负责人就贵州支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的差别化扶持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
问:在贵州省全力实施大扶贫战略、集中力量推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情况下,为什么要重点强调支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制定出台支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的差别化扶持政策措施?
答:贵州是多民族省份,有苗、布依、侗等17个世居少数民族。根据“六普”数据,少数民族常住人口125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6.11%。贵州有3个民族自治州、11个民族自治县、193个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55.5%,总人口134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8.83%。
多民族聚居的贵州,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的地区之一,民族地区大多处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是全省脱贫攻坚的坚中之坚。截至2018年11月,全省51个扶贫工作重点县中,民族自治地方有42个;全省确定的14个深度贫困县中,民族自治地方有10个;20个极贫乡镇中,民族自治地方有19个;2760个深度贫困村中,民族自治地方有2319个;193个民族乡中,有166个在贫困地区。
民族地区是贵州决战脱贫攻坚的重要战场,是全省决胜同步小康的重要环节,需要用非常之力,竟非常之功。支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出台差别化扶持政策,是从顶层设计推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重要举措。
问:“十三五”以来,贵州主要出台了哪些支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的差别化扶持政策措施?
答:贵州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编制实施了《贵州省“十三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十三五”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贵州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等,并持续从政策方面发力,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跨越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是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少数民族特困地区和人口数量较少民族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等促进精准扶贫“1+10”文件,确立了“六个优先”(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易地扶贫搬迁、优先安排特色产业发展、优先安排技能培训、优先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优先安排基层组织建设)原则,推动2047个少数民族特别贫困村脱贫出列、同步小康。
二是贵州省政府民族工作联席会对制定出台对民族自治州、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差别化扶持政策作出专门部署,把制定支持民族自治县、民族乡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纳入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责任分解。
2016年9月、12月,贵州省委、省政府分别出台了《关于向民族自治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和《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州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意见》,协调和督促各省直部门向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3个州“放权”“给钱”,赋予3个民族自治州30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涉及4个方面69项具体举措。
2017年12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向具备条件的民族自治县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其更多的自主权。
从2017年起,省财政通过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安排每个民族自治县2000万元以上资金,并作为固定补助基数;对每个民族乡补助50万元,单独予以列示。
三是在全国省级层面,贵州率先出台了《贵州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等省级法规,明确加大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优先落实帮扶资金和项目等,推动形成扶持政策叠加优势,为民族地区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四是制定了《贵州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率先实现全面小康行动计划》,出台了《贵州省扶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实施方案》,针对贵州省3个人口较少民族、77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人口在5万人以下的65个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开展率先整体脱贫、率先小康工作。
贵州省还出台了《关于实施脱贫攻坚“双培”行动计划的意见》,开展国家通用语言交流障碍贫困群众语言和实用技能培训行动,精准助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贵州省政府和新华通讯社签署《联合打造“黔系列”民族文化品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打造“黔系列”民族文化产业品牌,培育民族地区文化产业。
这些政策措施针对民族地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精准发力,基本实现民族自治州、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差别化支持政策全覆盖,初步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政策支撑体系,形成横向到底、纵向打通的联动帮扶新格局。
问:这些政策的实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十三五”以来,一系列放权让利支持政策措施落地,贵州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生了较大变化,综合实力明显提升,贫困人口大幅减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2017年,全省民族自治地方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343.99亿元,比2015年增加917.7亿元,占全省的31.34%;民族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到162.23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0.29%;4个贫困县摘帽、1070个贫困村退出。2018年,贵州省确立了减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0万人、18个贫困县摘帽、2500个贫困村退出脱贫目标,其中民族地区13个贫困县和1377个贫困村退出,71.24万贫困人口脱贫。
随着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等工作的开展,贵州已有50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基本实现全面小康,27个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聚居村整体脱贫出列。贵州省还重点建设了10个民族特色小镇、10个示范廊带、50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了512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其中213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问:贵州省将如何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发展?
答:今后一段时期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续写新时代贵州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时期。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同步小康阶段目标和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目标,全力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抓住新时代的历史机遇,认真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精神,按照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作风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输不起的硬仗,加快民族地区同步小康步伐。
聚焦政策实效,深入督查推动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地,盘活存量,发挥政策催化叠加效应。继续研究制定出台支持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等跨越发展的差别化扶持政策措施,构建和完善扶持政策体系,激发内生动力,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来源:中国民族报